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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法律上規定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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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侵權法律上規定判多久?

專利侵權法律上規定判多久?

專利侵權如果是情節嚴重的話法律上規定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專利法》第六十三條

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專利法》第六十四條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證據,對涉嫌假冒專利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情況;對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查閱、複製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檢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產品,對有證據證明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假冒專利罪】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專利侵權訴訟流程是什麼?

(一)原告方代理人的準備工作

(1)稽核委託人的資格

根據《專利法》第60條的規定,對於專利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權人是指依法獲得專利權的個人、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體。

利害關係人是指除專利權人外,專利權被侵犯時對其有利害關係的人,即專利實施的被許可人。

獨佔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提出專利侵權訴訟;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在專利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可以單獨提出專利侵權訴訟;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除在許可合同中另有約定外,只能與專利權人一起作為共同原告提出專利侵權訴訟。

(2)判斷專利權的穩定性

原告方在向法院提出專利侵權訴訟之前應判斷所擁有專利的穩定性,看看有無被宣告無效的可能。

除相對於現有技術分析專利權的穩定性外,還要分析專利檔案是否存在其他的致命的缺陷,以及這些缺陷是否可以在無效程式中加以克服。

(3)侵權證據的收集

(二)被告方代理人的準備工作

(1)分析委託人的實施行為是否落入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2)判斷專利權的穩定性,看看原告的專利有無被宣告無效的可能。

(3)證據的收集。

即使涉嫌侵權人通過分析,認為自己實施地技術落入了涉案專利地保護範圍,但是涉嫌侵權人有證據證明自己實施地技術屬於公開技術地,仍可以提出公知技術抗辯。

此外如果涉嫌侵權人是專利產品地使用者或者銷售者地,涉嫌侵權人不知道該產品屬於侵權產品,並能舉證證明該產品具有合法來源的,可以提出自己只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而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專利侵權訴訟流程首先是向人民法院申請民事訴訟的,等到人民法院通過申請之後就應該要著手準備收集證據了。專利侵權嚴重的話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有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