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專利權的損害賠償額的方法是怎麼規定的?
(一)以專利權人因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以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賠償額。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根據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因侵權所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
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難以確定的,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可以視為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該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
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利潤計算,對於完全以侵權為業的侵權人,可以按照銷售利潤計算。
(二)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且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是,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合理確定賠償數額。
(三)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且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時,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二、侵犯專利權受到什麼處罰?
(一)假冒他人專利的。
1、承擔民事責任(賠償專利權人的損失);
2、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給予下列處分:
1)責令改正並予以公告;
2)沒有違法所得;
3)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萬元以下罰款;
4)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
1、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以公告;
2、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上規定的專利權侵權案件當中的賠償依據是非常靈活的,就像是被侵權人的非法獲利,或者說是專利許可使用費,這些都是有跡可查的,生活當中的專利侵權案由人民法院直接判定,賠償標準的也比較少,因為人民法院判定的賠償標準最多是不會超過50萬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