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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專利刑事案件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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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專利刑事案件怎麼判刑?

侵犯專利刑事案件怎麼判刑?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或者給專利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等情節的,屬於“情節嚴重”,應予追訴。

行為人既假冒他人專利,又生產、銷售他人專利的偽劣商品,屬於吸收犯。因為生產、銷售假冒他人專利的偽劣商品是假冒他人專利的一個組成部分,前行為吸收後行為,因此只認定行為人的行為構成假冒專利罪,從重處罰,而不按數罪處理。

二、哪些行為構成侵犯專利?

1、未經許可,在其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註他人專利號的;

2、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專利技術的;

3、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專利技術的;

4、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檔案或者專利申請檔案的。

三、哪個部門負責處理專利權糾紛調解?

當事人請求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或者調解專利糾紛的,由被請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管轄。兩個以上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都有管轄權的專利糾紛,當事人可以向其中一個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提出請求;當事人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提出請求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管轄。

綜上所述,侵犯專利行為人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如情節嚴重還構成犯罪,會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對侵犯專利犯罪,法院判刑的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單位構成犯罪,單位法定代表人將被判刑,法院還可以對單位判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