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法規>

版權轉讓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智慧財產權法規 閱讀(3.32W)

版權轉讓可以是全部版權中的財產轉讓,也可以是版權中部分的財產的轉讓。版權轉讓是指版權的所有者將自己的版權中的全部或者部分的財產權利轉移給其他人享有,其實也就是人們口中常說的”賣版權“,版權轉讓的方式有贈與、有償讓出以及繼承等。版權轉讓的注意事項有哪些?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就這點來為您做解答。

版權轉讓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版權轉讓是指版權人將版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有償或無償地移交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這種轉讓通常可以通過買賣、互易、贈與或遺贈等方式完成。移交版權的版權人稱為轉讓人,接受版權的他人稱為受讓人。與許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轉讓版權的法律後果是轉讓人喪失所轉讓的權利;受讓人取得所轉讓的權利,從而成為新的版權人。轉讓版權俗稱“賣斷”或“賣絕”版權。在允許轉讓版權的國家,也只有版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轉讓,版權中的人身權是不能轉讓的。在有些國家,版權轉讓必須通過書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並由版權人或他的代理人簽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國家,版權轉讓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版權轉讓必然是權能完整的財產權的轉讓,也就是說,無論轉讓出版權,還是轉讓改編權或其他任何一種財產權,都必須將使用、收益、處分的權能一併轉讓。如果受讓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許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轉讓他的權利,這種權能不完整的轉讓實際上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版權轉讓,而是作品許可使用。版權中的各種財產權可以分別進行轉讓。例如,將出版權轉讓給出版社,將表演權轉讓給表演團體,將錄製權轉讓給音像公司,將播放權轉讓給廣播電臺,等等。即使是單獨一種財產權,也可以根據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別轉讓給不同的人。例如,轉讓人將翻譯權中的法文版翻譯權轉讓給甲出版社,將英文版翻譯權轉讓給乙出版社,將德文版翻譯權轉讓給丙出版社,等等。版權轉讓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譯權,轉讓人將美國和加拿大地區的英文版翻譯權轉讓給美國一家出版社,將亞洲地區的英文版翻譯權轉讓給印度一家出版社,將歐洲地區的英文版翻譯權轉讓給英國一家出版社,等等。從不同國家的情況來看,版權轉讓可以是永久的,即整個版權保護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版權保護期內若干年的。有期限轉讓與專有許可使用是有區別的。

上文的內容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版權轉讓的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一定的幫助。如果您在版權方面還有什麼其他的法律疑問,您可以在本站向線上的律師進行提問,我們會盡快的解答您的疑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