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股權轉讓協議書應注意事項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2.32W)

【為您推薦】敘永縣律師 當塗縣律師 寶安區律師 泗洪縣律師 蒙城縣律師 彭州市律師 四會律師

股權轉讓協議書應注意事項有哪些?

在企業中,經常會發生股權變動而進行工商變更。那麼公司股權變動過程中,我們肯定會簽署股權保障協議書來證明股權進行了變動,從而使股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保障。那麼你知道簽訂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應注意事項有哪些嗎?今天讓我們一起學習一下實務中籤署股權轉讓協議應注意的事項吧。

一、有限責任公司轉讓問題:

1、鑑於有限責任公司的性質,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不能隨意轉讓,應遵循法定程式進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由法定的一定人數股東組成,轉讓的一般程式是:股東向董事會提出轉讓申請,董事會提交股東大會討論,經法定人數股東同意後方可轉讓。

2、有限責任公司是股東基於彼此的信賴而建立起來的,兼有資合與人合的特點,為了維持公司股東彼此信賴的需要,為了維護公司內部的穩定性,保持股東間良好的合作關係,股東在轉讓股權時,應首先考慮在公司現有的股東間進行。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3、如果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受讓權。因此,如果股東想將自己的出資(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須得到其他股東書面宣告其放棄優先購買權,在此之後,轉讓方與受讓方才能進行轉讓股權的談判,簽定《股權轉讓合同》。

4、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是股權轉讓中最重要的環節,必須明確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具體條款內容建議由律師或專業人員起草。

5、股權轉讓應向工商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公司應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應注意迴避一人股東公司的存在,我國《公司法》除了允許國有獨資公司、外商獨資公司存在外,並沒有賦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以合法地位。

另持有股份的董事、監事在公司中因居於特殊地位,他們的出資轉讓從保障全體股東利益,保障公司穩定的角度應要求更為嚴格一些。

股東由於夫妻共有財產分割、繼承、遺贈而發生的出資轉讓問題。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原股東的財產而發生的出資轉讓問題也應在股權轉讓上得到重視。

另隱名股東問題應當注意,遇到爭議與糾紛時,其維權成本較大,風險也大。

二、股份有限公司轉讓問題:

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資本分成均等的股份並由股票的形式表現出來。股票有限公司股東股權的轉讓表現為股票的轉讓。

為了規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使股票交易市場走向有序化,我國《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轉讓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其中,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並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而不記名股票的轉讓,則由股東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將該股票權利交付給受讓人即發生轉讓的效力。這就意味著股票的轉讓必須經過證券經紀商,而不得在交易雙方之間直接進行。

《公司法》規定:發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經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不得轉讓。此外,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必須遵守相應法律、法規的程式和條件。

三、外商投資企業轉讓問題:

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轉讓主要包括企業投資者之間協議轉讓股權及企業投資者經其他各方投資者同意向其關聯企業或其他受讓人轉讓股權。我國法律對其做了更嚴格的規定,其股權轉讓必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對投資者資格的規定和產業政策要求。

依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不允許外商獨自經營的產業,股權轉讓不得導致外國投資者持有企業的全部股權;因股權轉讓而使企業變成外資企業的,還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所規定的設立外資企業的條件。又如,需由國有資產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產業,股權轉讓不得導致外國投資者或者非中國國有企業佔控股或主導地位。再如,除非外方投資者向中國投資者轉讓全部股權,股權變更不得導致外方投資者的投資比例低於企業註冊資本的25%。

轉讓方與受讓方的股權轉讓協議內容應儘量詳盡。協議通常包括以下內容: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轉讓股權的分額及其價格;轉讓股權交割期限及方式;受讓方企業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協議的生效與終止;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

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轉讓必須經法定手續才能正式成立。根據《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轉讓必須經批准設立該企業的原審批機關批准,併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資企業因股權轉讓而變更股權的,應向審批報送下列檔案:投資者股權變更申請書;企業原合同、章程極其修改協議;企業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企業董事會關於投資者股權變更的決議;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後的董事會成員名單;轉讓方與受讓方簽定的並經其他書面方式認可的股權轉讓協議;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檔案。

股權轉讓協議和修改企業原合同、章程協議自核發變更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之日起生效。因轉讓股權涉及到轉讓方、受讓方及原股東權益保護,也涉及到公司本身和第三人的利益。

所以,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我們首先得去區分公司的性質,其次需要明確股權的性質與種類,只有清楚這兩點後在受讓方與轉讓方雙方意思表示真實的情況下籤署股權協議轉讓書,協議書上需要清楚寫明:股權的份額,購買的出資額等等細節性的問題,協議書需要簡單明瞭。這是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書應注意的事項,如大家有疑問,可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