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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訴訟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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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侵權訴訟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商標侵權訴訟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當事人應當提交權利證據、侵權證據、賠償證據三類證據。商標侵權糾紛案件,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證據:

1、商標註冊人應當提交證明其商標權真實有效的檔案,包括商標註冊證;

厲害關係人應提交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在商標局備案的材料及商標註冊證影印件。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商標註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

獨佔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起訴。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在商標註冊人共同起訴,也可以在商標註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但應當提交商標註冊人已知有侵權行為發生而明示放棄起訴或不起訴的證明材料;普通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經商標註冊人的明確授權,可以提起起訴;

商標財產權利的繼承人應當提叫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2、提交證明被告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商標權行為的證據,包括被控侵權產品、銷售發票等證據;

3、提交賠償數額的證據,即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上述損失難以確定的,原告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數額。

二、商標侵權行為如何處理或處罰

根據商標有關規定,對於商標侵權行為,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採取如下處理措施: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收邀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

(3)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採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利行為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燬侵權商品;

商標侵權的行為需要受到一定的處罰,並且商標受到他人的侵權,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侵權行為,包括權利證據、侵權證據、賠償證據三類證據,也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要求立即停止銷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