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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和商標侵權是是一個意思嗎?

智慧財產權案例 閱讀(1.57W)

一、假冒和商標侵權是是一個意思嗎?

假冒和商標侵權是是一個意思嗎?

假冒和商標侵權不是一個意思。假冒商標行為是商標侵權行為的一種。兩者相同之處在於,都屬於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兩者的區別是:假冒商標行為在主觀上必定故意的假冒他人註冊商標和銷售假冒商品,製造、銷售他人的註冊商標標識。

假冒商標行為必須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而不是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也不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而一般的商標侵權行為在主觀上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無意的。

二、假冒商標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尚未構成犯罪的,應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當代的社會,假冒商標和商標侵權行為並不是完全相同的意思,但是兩者之間存在著相同點的,也就意味著從法律關係上來看的話是屬於假冒註冊商標,屬於商標侵權行為當中的一種,一旦構成商標侵權行為,可以要求追究對方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