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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被起訴商標侵權的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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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裝店被起訴商標侵權的後果是什麼?

服裝店被起訴商標侵權的後果是什麼?

商標侵權起訴後可以對違法的侵權當事人進行停止銷售侵權商品、收繳違法商標、消除侵權商標進行辦理。案件在調查期間,商標的持有者應該按照法律規定,對商標案件的證據和訴訟書進行遞交,有利於辦案機關的調查和審理工作。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收繳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

(3)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採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利行為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燬侵權商品;

(6)根據情節處以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

《商標法》規定,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管理或部份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二、商標侵權案件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商標侵權案件必須發生商標侵權或者假冒的行為、實施銷售假冒商標的、知道銷售的商標存在侵權行為的,我國的人民法院在調查期間都應該按照商標侵權案件進行辦理。處罰侵權的當事人員,賠償案件的受害者進行處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