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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保護有效麼?

智慧財產權案例 閱讀(2.08W)

一、軟體著作權保護有效麼?

軟體著作權保護有效麼?

軟體著作權保護有效。軟體著作權有保護期。

除開發者的身份權外,著作權人的其餘各項權利的保護期為二十五年;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體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15條,除開發者的身份權外,著作權人的其餘各項權利的保護期為二十五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著作權法》第20條,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21條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具體事項是什麼?

軟體開發者的開發者身份權保護期不受限制。軟體著作權的其他權利保護期為25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25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滿前,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軟體登記機關申請續展25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50年。

因繼承或單位分立、合併等法律行為使著作權人主體發生合法變更時,不改變相應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因依法簽訂使用權或使用權許可合同而轉讓有關權利時,轉讓活動的發生不改變有關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當擁有軟體著作權的單位終止或擁有軟體著作權的公民死亡而無合法繼承者時,除開發者身份權外,有關軟體的其他各項權利在保護期滿之前進入公有領域。計算機軟體所有人應向軟體登記機構辦理軟體著作權登記。軟體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檔案,是軟體著作權有效或者登記申請檔案中所述事實確定的初步證明。

凡已辦登記的軟體,在軟體權利發生轉讓活動時,受讓方應當在轉讓合同正式簽訂後3個月內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備案,否則不能對抗第三者的侵權活動。中國藉的軟體著作權人將其在中國境內開發的軟體權利向外國人許可或轉讓時,應當報請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並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備案。

現實生活當中關於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比如說軟體開發者的開發者身份保護期間是不受到限制的,其他方面的權利保護期限是25年的時間。而且因為繼承或者是合併等相關的法律行為,使出口權的主體發生變更,不會變更相關的保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