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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辦理要求是什麼?

智慧財產權案例 閱讀(4.78K)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辦理要求是什麼?

一、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辦理要求是什麼?

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人應當是該軟體的著作權人以及通過繼承、受讓或者承受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軟體著作權合同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軟體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或者轉讓合同的當事人。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是指軟體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體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軟體一經產生即享有著作權,無須申請,所謂申請軟體著作權實際上是將軟體進行備案登記。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申請材料包括:

1、軟體的鑑別材料;

2、按要求填寫的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3、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若代理申請的,還需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4、其他材料。

二、保護著作權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作品受法律保護的實質性條件,而僅僅是對作品的含義以及受保護的作品種類進行了規定,並明確排除了不保護的物件。

書籍也是有自己的著作權,書籍的作者可以去保護自己的著作權,避免自己的著作權被他人侵犯,而影響到自己的利益。

著作權的保護物件是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而這些作品要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方式複製。一般來說,所保護的主要是:文學作品、繪畫作品、符號作品、影像作品、工藝美術品等立體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鐳射唱盤、多媒體等新的作品形式。

三、著作權登記證書屬於專利嗎?

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不屬於專利,但是著作權與專利權都屬於智慧財產權範圍。依靠繼承、受讓、承受等方式獲得著作權的也可以成為軟體著作權人,同樣受到法律保護。

對軟體著作權主題進行保護,軟體著作權人是受法律保護的軟體著作權主體,主要包括依法享有軟體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一般情況下,軟體著作權屬於軟體開發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軟體著作權屬於軟體開發者,這是確定軟體著作權歸屬的一般性原則。軟體開發者包括獨立開發者、合作開發者、受委託開發者和由國家機構下達任務開發者四種類型。後三種的著作權歸屬都需正式簽訂書面合同約定。

給計算機軟體辦著作權要求著作權管理中心,作品完成之後,作者可以獲得相應的著作權,這些著作權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能隨意的侵犯,著作權既包括著作財產權,也包括著作人身權,對著作人身權來說,不可以進行轉讓也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