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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訊網站侵權怎麼判刑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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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視訊網站侵權怎麼判刑處罰?

視訊網站侵權怎麼判刑處罰?

視訊網站侵權行為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處以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需要結合案情實際作出依法判斷。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如果當事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影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網路侵權主體的分類是什麼?

(一)、網路服務提供者

網路服務提供者是網路空間中一種全新的主體,對網路的正常執行和健康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正是因為這種不可或缺的職能,網路服務提供者往往會捲入網上的各種侵權糾紛中。

網路服務提供者的版權侵權責任的標準和範圍不僅直接影響版權保護的水平和質量,而且直接影響新興的網路服務業的生存和發展,關係到網際網路能否健康發展,也關係到無數網路使用者的利益。由此,人們必須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最終確定一個合理的標準。

(二)、網路內容服務提供者

網路內容服務提供者是選擇資訊上網供公眾訪問的人,如為使用者傳送資訊的電子佈告板系統經營者、郵件新聞群組及聊天室經營者。網路內容服務提供者完全控制網頁上的資訊,公眾一般只能瀏覽而無法改變其提供的資訊。因此他們的地位類似於傳統的出版者,應為其提供的所有資訊承擔類似於出版者的版權責任。如果網路內容服務提供者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則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即在主觀上沒有過錯的時候就不構成侵權。

(三)、網路中介服務提供者

網路中介服務提供者是指提供除內容服務以外的其他種類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如網路基礎通訊服務者、接入服務提供者、資訊搜尋工具提供者等。他們的作用在於為資訊的傳輸提供基礎設施和基礎的通訊服務等,以維持網路的正常執行,支援網上的資訊傳輸。

綜上所述,司法實踐中對於網路視訊侵權處罰,要依據侵權的型別而定,如果是侵犯著作權的,可以向著作權管理部門投訴,如果侵犯人的名譽權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構成刑事犯罪的不僅需要依法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處罰責任,判處三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