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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侵犯商標權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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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侵犯商標權怎麼處理

一、不知情侵犯商標權怎麼處理?

不知情不能構成侵犯商標權,商標侵權是故意的,根據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商標法》

第六十四條註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控侵權人以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註冊商標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該註冊商標的證據。註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註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商標侵權的行政處罰方式有哪些?

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2、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3、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4、收繳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

5、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情節可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罰款;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三、商標侵權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1、存在違法使用他人商標的行為,比如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2、行為人主觀方面有過錯;

3、造成了損害後果;

4、侵權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四、常見的商標侵權行為有哪些?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對商標侵權行為是有法定判定標準的,不過,是否知情也不是以當事人的一面之詞為準的,當事人以自己不知情為由拒絕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的,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對商標侵權產生的糾紛,商標註冊人可以向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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