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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字型著作權著作權法中的規定是什麼?

智慧財產權案例 閱讀(2.19W)

一、對於字型著作權《著作權法》中的規定是什麼?

對於字型著作權著作權法中的規定是什麼?

個人創作字型的保護個人創作字型,在申請著作權後受著作權保護,著作權保護的物件屬於作者,在作品上簽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就是作者。

字型著作權的申請需要按照上述規定的程式和要求進行處理,不可避免地要在報紙、期刊、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上轉載或者引用的作品,著作權除非另有規定的除外。字型享有著作權。如果對於公有字型改動較大,達到著作權法獨創性的要求的,可以申請著作權保護;而對於完全是完全獨創的字型,達到著作權法獨創性的要求的,也可以申請著作權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視聽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符合作品特徵的其他智力成果。

二、字型著作權侵權行為如何處理?

著作權侵權行為的處理規定有:

1、著作權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主觀具有侵權故意,客觀實施擅自發表他人作品,或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等行為,給著作權人帶來損失的行為;

2、著作權侵權,一般需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3、其他規定。

依照法律規定要求,對於著作作品中申請著作權專利保護中,創作的獨有字型依照法定程式符合申請條件是享有著作權的。對公有字型進行改動,但改動較大,達到著作權法獨創性的要求的,可以申請著作權保護,完全獨創的字型,達到著作權法獨創性的要求的,可以申請著作權保護。

字型對閱讀的體現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字型設計得當,會有很強的觀賞價值,而很多廣告或者平面設計都會進行字型的設計,字型的設計者是擁有著作權的,字型著作權侵權是指字型的使用或者沒有經著作權人的同意,使用該字型設計,侵犯作者著作權的一種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