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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拿證之日起十年內屬有效期,十年內無其他費用產生,到期仍需繼續使用此商標的需續展處理,商標到期後半年內為寬展期,寬展期辦理續展國家商標局收取500元寬展費。超過寬展期的商標將被撤消,撤消後一年內不會通過同名商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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