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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被搶注如何處理的2021?

商標 閱讀(2.02W)

一、商標被搶注如何處理的

商標被搶注如何處理的2021?

1、對未獲準註冊的商標可以提起異議。

商標已經被搶注,但搶注者的申請尚未獲得註冊的公司而言,可以通過對搶注者申請提起異議的方法進行救濟。根據我國《商標法》,註冊商標應當先由國家工商行政總局下屬的商標局的進行初步審查,通過審查的,進入公告期,公告期時間為三個月。

創業者可以在這三個月的時間裡,通過專門的商標代理機構向國家商標局提起商標異議。提起異議成功率高不高?如果確實是被搶注的,通過我們代理,拿回來還是有把握的。被搶注方的法律依據是《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的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另外提醒一下被搶注的公司,在提起商標異議的時候,千萬記得以自己的名義同步提起一個商標申請,因為即便異議成功,也只是作廢了搶注,你自己還是需要申請一下商標。

2、已經獲得註冊的商標可以提起撤銷程式。

如果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公告期,獲得註冊了,此時創業者可以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向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撤銷申請。商標法對撤銷申請有五年的限制規定,即如果商標獲得註冊時間超過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搶注為由進行撤銷。另外對於商評委的裁決,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還可以向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對於註冊商標撤銷,同樣建議被搶注者同步提起一個商標申請,以便在搶注商標被撤銷後自己可以獲得此商標。

二、商標被惡意搶注怎麼維權

(一)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

發現自己的未註冊商標被搶注後,對尚在異議期內的商標,所有人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商評委提出異議。對已正式授權的商標,所有人可以在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請求商評委以該商標違反《商標法》第33條之規定而宣告其無效。

(二)申請撤銷該商標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註冊滿三年沒有使用的商標,可以以撤銷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請撤銷,若商標註冊人在指定時限內提供不出使用證據,則予以撤銷。

申請撤銷商標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即該國內商標註冊滿三年,並且在三年內沒有使用該商標。

(三)與搶注人達成和解

通常這種情況適用於窮盡一切法律救濟手段以後。

我國《商標法》關於禁止惡意搶注的規定體現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維護誠實信用原則,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商標評審案件為例,如果申請人能夠證明被申請人申請註冊爭議商標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則可以認定主觀構成惡意。惡意是認定惡意搶注和適用上述法律規定的共同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