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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商標註冊證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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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進行商標註冊證的辦理?

如何進行商標註冊證的辦理?

當事人可以直接辦理,當事人須到商標註冊大廳領取商標註冊證。委託代理機構的,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商標局將商標註冊證發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未收到的,須提交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檔案(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影印件,並提供商標註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3)領取人的身份證其影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5)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智慧財產權局核准轉讓商標證明。

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註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影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3)委託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影印件、委託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影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商標局核准轉讓商標證明。

二、商標續展的程式

(一)準備申請書件

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檔案影印件

(3)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影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註冊證影印件

(5)申請檔案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2、具體說明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後填寫身份證件號碼。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註冊申請書1份。

(3)直接來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4)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5)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被異議的商標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准註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因此,尚處在異議、異議複審、異議複審訴訟中的商標,已到商標續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商標局將根據異議、異議複審或訴訟的最終結果決定是否核准續展,如商標最終被不予核准註冊,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商標局將對續展申請不予核准,申請費用可以辦理退還。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直接辦理的,在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視窗提交申請。

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智慧財產權局。

(三)繳納續展規費

每件續展註冊申請需繳納規費450元。如果是在寬展期內提交續展註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25元的延遲費。

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智慧財產權局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規費。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商標註冊證的辦理程式,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可以分為初次申領商標註冊證以及續展時所領取的商標註冊證等,具體情況下可以基於實際的商標註冊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