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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商標搶注法律條文主要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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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搶注法律條文主要內容是什麼?

2021商標搶注法律條文主要內容是什麼?

增加關於商標審查時限的規定;完善商標註冊異議制度;釐清馳名商標保護制度;加強商標專用權保護;規範商標申請和使用行為,禁止搶注他人商標,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規範商標代理活動。

二、關於商標註冊的申請需要注意什麼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一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檔案,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資料電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條 註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範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四條 註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誌的,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五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宣告,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檔案的副本;未提出書面宣告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檔案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二十六條 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註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宣告,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展出日期等證明檔案;未提出書面宣告或者逾期未提交證明檔案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二十七條 為申請商標註冊所申報的事項和所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商標搶注需要分狹義和廣義兩個角度來理解。商標搶注的物件應該是限於未註冊的商標的,如果出現以獲取利益為目的出現的商標註冊,我們基本可以定義為惡意註冊,這是一種性質惡劣的行為,如果正文中有未涉及到的內容,請及時查閱相關的資料,或及時諮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