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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變更申請人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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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變更申請人怎麼辦理?

商標變更申請人怎麼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變更申請書(根據申請辦理的具體內容選擇書式);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影印件;

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申請變更註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二)提交申請書件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變更規費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變更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變更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商標變更費用根據商標分類的不同,費用也會不同,請查詢商標網站。

官方答案:

1、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併轉讓。

2、轉讓申請提交一個月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受理通知書》,同時按照轉讓商標在商標局記錄的註冊人地址給註冊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書》。

3、如果轉讓申請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4、轉讓申請核准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轉讓證明,並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 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5、轉讓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一)變更註冊人或申請人名義和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姓名、名稱改變後,必須履行一定的手續才能承繼其商標權。否則,當註冊人行使其權力時,就不能有效證明該商標為自己所有,其商標專用權就不能及時得到保護,因為法律只承認原名義註冊人享有商標權。但是這種更改僅限於註冊人稱謂和地址的改變,與商標權的內容無關,這種變更是在商標屬於同一註冊人所有的情況下發生的,不存在商標權力的轉移,其結果是註冊人的名稱有所變化,但商標權力是連續的。

(二)變更商標代理人

按照《商標法》第二十三條、《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註冊人或者申請人需要變更其商標代理人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商標代理人變更後,有關該商標或申請的駁回、註冊異議、爭議和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申請等事宜,商標局將通過變更後的商標代理人通知註冊人或申請人。

變更代理人申請僅適用於註冊商標或註冊申請人的代理人變更,對於變更異議答辯和評審答辯代理人的,應專門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三)刪減商品或服務專案

刪減商品或服務專案屬於《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變更其他註冊事項的範疇,註冊人或申請人可以通過遞交《刪減商品/服務專案申請書》,刪減指定的商品或服務專案。

需要指出的是,由於《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增加了部分登出的內容,但登出部分商品或服務專案僅適用註冊商標,因此對於註冊商標,刪減商品或服務專案也可以通過登出程式辦理;而對於註冊申請,刪減商品或服務專案也可以通過辦理撤回商標註冊申請,撤回需要刪減的商品或服務專案;上述登出申請和撤回商標註冊申請按規定不需要交納任何商標規費,從這個意義上說,刪減商品或服務專案申請作為變更申請的一種,完全可以用部分登出申請和部分撤回申請取代。

(四)更正商標申請或註冊事項

註冊人或申請人發現其商標申請檔案或註冊檔案存在明顯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申請更正應填寫《商標申請/註冊事項申請書》。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這種更正不涉及商標申請檔案或者註冊檔案的實質性內容,即涉及圖樣的更改、商品或服務專案的增減變化、權利人的變動都是不允許的,一般限於由於申請人或代理人的疏忽造成的列印錯誤等。

二、商標不正當競爭行為

(一)什麼是商標不正當競爭行為

不正當競爭是對方在想同行業、相同領域、註冊與原商標持有人類似的商標來在相同市場進行銷售。商標侵權是模仿他人已註冊的商標來銷售相同產品。兩者有些相同近似。不正當競爭是反不正當競爭法限制,商標事由商標法限制。

(二)構成要件

1、行為主體為經營者

經營者是從事商品經營和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這裡所說的經營者強調的是從事了經營活動的主體,而不論其是否有法定資格或能力。這裡所說的主體包括一般主體和特殊主體,後者包括非法經營者和政府及其所屬部門。

2、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

我們國家如果要對商標進行變更的話,那麼肯定是需要當事人提出申請的,而且變更的範圍他有法定的規定,比如說可以變更商檢商品,或者是服務的專案,以及商標的代理人,這些不同的具體辦理事項有著不同的法律規定的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