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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商標侵權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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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般的商標,我國提供的保護是很少的。因而要想自己的商標受到法律更多的保護,那麼就需要儘快的申請進行註冊,成為了註冊商標之後他人要是再侵犯你的商標,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中最主要的也就是作出賠償。那商標侵權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2021商標侵權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商標侵權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二、商標侵權獲利如何計算

對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計算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侵權商品的銷售量與該商品單位利潤計算;該商品單位利潤無法查明的,按照註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計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關於商標行政執法中若干問題的意見》中也規定,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一般是指銷售收入減去成本及應繳納的稅金。銷售收入的計算只涉及侵權人的實際收入,即已銷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庫存商品。以上兩種計算方法雖然不同,但其基準都是侵權獲得利潤。然而在商業執行中,企業獲得的利潤可以分為主營業務利潤、利潤總額和淨利潤三種。主營業利潤是指銷售獲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後的部分;利潤總額是指稅前收入,所得稅應當退庫作為銷售賠償額的一部分,其他支出應予扣除,產品銷售稅則不退稅;淨利潤是指利潤不僅應當扣除成本,還應當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權人在侵權期間獲得的純利潤作為賠償額。在侵權獲得利潤的賠償問題上,選擇主營業利潤作為侵權賠償的金額是較為合理的,既無需交納非因自己經營產生的所得稅以保護被侵權人的利益,還有利於阻嚇侵權行為。但是,對於商標侵權中有的商標侵權的物件只是商標權人產品中的一項或幾項產品,而非所有產品的情況,就應當採取不同的計算方法。在實踐中比較實用的計算公式是:侵權獲利=侵權期間總銷售額×侵權商品配比率×利潤率。其中,侵權商品配比率是指侵權商品在所有商品中所佔的比例,而根據以上對侵權獲得利潤的論述,侵權期間總銷售額與侵權商品配比率的積就是上文中的主營業利潤。

以上就是有關商標侵權的賠償數額如何確定,商標侵權獲利如何計算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因商標侵權問題引發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式,建議最好是事先諮詢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法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商標侵權的情況其實實踐中也是很多的,但因為其中部分只是一般的商標,法律方面提供的保護很少,就導致了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而在對註冊商標進行侵權的時候,侵權人承擔的法律責任裡面最主要的就是賠償責任,關於商標侵權賠償標準的內容,已經為大家作出了介紹,但願能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