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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無效宣告程式轉讓手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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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無效宣告程式轉讓手續怎麼辦?

商標無效宣告程式轉讓手續怎麼辦?

商標處於無效宣告狀態中也是可以轉讓的,有人提出了商標無效宣告申請,不代表著商標就一定是無效的,在商標局還沒有正式宣告該商標無效之前,商標權就一直是受法律保護的。即便是商標局做出了無效宣告,對這樣的宣告存在異議的話,可以起訴的。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轉讓所需檔案:

1、《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

3、委託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檔案;

二、申請商標無效的時效是多久?

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綜上所述,如果商標被宣告無效,還沒有最終確定的,可以進行商標轉讓。需要雙方去商標局辦手續,帶上商標證書、身份證,轉讓協議等材料,商標局評審,然後登記公示,變更商標證書。商標轉讓後,其附帶的權利一併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