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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的保護制度有什麼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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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在中國的土地上蓬勃發展起來,中國這個大市場引來越來越多的新技術新思想,相關的法律制度也就隨著越來越健全,尤其是關於企業或者個人的專利或者是馳名商標保護方面的問題,也是越來越受到合法的保護。

馳名商標的保護制度有什麼原則

關於馳名商標的保護,其實不是近幾年才有的,而是要在1925年,巴黎公約中就已經提到了,當時是巴黎公約中的海牙文本里有相關記載。在當時,凡是外國的商標沒有在相關商標註冊部門進行商標註冊的商標,這樣的商標都無法擁有在此國家的商標權力,得不到應有的保護,直到巴黎公約最終在海牙文本里提到了要增加保護馳名商標的一些規定,規定要求各個國家要給在本國家沒有進行商標註冊的商標給予相應的商標保護,從那天開始,馳名商標的制度開始初步形成了。

馳名商標是在中國市場上,為中國企業人民,最為認可的一種有比較高的聲譽的一種商標,隨著國家的不斷髮展,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們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意識越來越強,不斷地尋求更好更高的水平,關於馳名商標如何更好的得到保護,今天我們就來說說。

根據法律規定:

1.馳名商標的按照需要的保護原則。

如果商標的註冊人在同一種或者相似的商品上已經註冊了和馳名商標效用差不多的商標保護,就不需要再要求註冊馳名商標了。如果商標的註冊人對對同一商品或者相似商品註冊的商標保護僅僅使商品不能為別人所用,別人如果使用了本商標就屬於侵權行為,但是並不會得到應有的相應的經濟方面的制裁和賠償,那麼這時候就是意味著依據法律認定的同意商品或者相似商品註冊的商標不能等同於馳名商標的相同的保護水平,那麼就需要根據規定,可以對商標的註冊人提供相應的馳名商標的相關保護。

2.馳名商標的淡化的保護原則。

主要是隻有符合一些條件才可以獲得反淡化保護。主要有被訴的商品的相關的公眾在看到商品時想的到馳名商標但是卻不會認為這個商品就是為馳名商標的原有者所對應的,可能在公眾認為,此商品不是單獨一個供應者,此類情況的出現,就是嚴重淡化了商家的馳名商標的所有權,在這種情況下,馳名商標所有者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上訴。

3.淡化認定層次的分析方法。

主要是上訴商品有以下三個層次的認知,那麼這個馳名商標將受到到淡化的保護。針對第二點的所說的情況可以受到到淡化的保護。其次是,如果相關的公眾在看到被訴商品時,並沒聯想到相應的馳名商標,那麼,此時馳名商標的權力受到嚴重的損害,此時要被追溯責任。第三種被上訴的商品的相關的公眾認為此商品和原來的馳名商標並無直接關係,這種情況下,可以申請反淡化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