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註冊審查辦法有哪些
註冊人或申請人名義、地址同時變更的可以在同一份申請書中提出,只須交納一份變更規費。商標局對變更註冊人或申請人名義和地址申請的審查分為書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階段:
(一)形式審查的內容
1、申請人資格是否合法;
2、申請人地址是否正確、準確;
3、申請人名義、章戳是否與營業執照一致;
4、申請人要求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務是否填寫得具體、規範,分類是否準確,是否符合其經營範圍;
5、通過代理的代理人委託書是否合乎要求;
6、商標及商標圖樣的質量、規格、數量是否合乎要求;
7、應附送的證件、說明等,是否完備;
8、商標註冊申請的規費是否繳納;
9、書寫要求是否合格。
(二)實質審查的內容
1、商標是否符合法定的構成要素;
2、是否具有顯著特徵;
3、是否違反了《商標法》的禁用條例;
4、是否與他人已經註冊或者審定公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二、商標註冊審查哪些內容
(一)形式審查
1、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2、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
3、對於要求補正而未作補正或補正超過期限的,也同樣予以退回,申請日不予保留。
(二)實質審查
1、商標局認為申請註冊的商標不符合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或與他人在先註冊或先申請的商標相混同的,駁回申請,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簡單陳述駁回理由,並將申請書及有關書件一併退回申請人或其代理人。
2、商標局對於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做出允許其註冊的決定。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無人提出異議的、以及雖有異議但不成立的,該商標予以註冊,同時刊登註冊公告。
3、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雖有不符合規定之處,但可以修正的則發給《商標審查意見書》,限定修正時間。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未作修正或修改後仍不符合商標法規定的,駁回申請,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商標註冊是需要進行審查的,一般會進行形式上以及實際上的審查,商標註冊首先是需要提交商標註冊的申請,然後經過初步的審定以後會進行公告,如果駁回申請的話將不再進行公告。商標註冊是對商標的一種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