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註冊,地方上是不能註冊的,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也可以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但是需要向代理機構交600--800左右的代理費。
商標註冊所需資料:
1、需商標圖樣;
2、註冊商標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
3、身份證明檔案:A.公司申請的:需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B.個人申請的:需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及個人身份證影印件。
商標註冊流程:
1、先對商標進行查詢,如果在先沒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製作申請檔案,遞交申請了;
2、申請遞交後1個月左右,十個工作日商標局會給下發一個申請受理通知書(這個期間叫形式審查階段)。
3、形式審查完畢後,就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這個階段大概需1年左右。
4、如果實質審查合格,就進入公告程式(這個期間是3個月,也叫異議期間);
5、公告期滿,無人提異議的。就可以拿註冊證了。以上順利註冊下來的時間一般在12—18個月左右。
注意事項:
1、企業擬申請的商標,如果同時存在英文、中文和圖形的,應當將中、英圖形分開申請。由於商標局對申請註冊的商標中的中文英文和圖形,是分別稽核的,其中任何一個如果被駁回會導致整個商標被駁回。因此,將中文英文和圖形分開申請可以提高授權率,但是在使用過程中可以組合使用。
2、在商標被註冊後,還要留意商標有十年的有效期,十年期滿需要續展。
3、商標經註冊後,應當經常使用,否則,連續三年不使用註冊商標,可能面臨被撤銷的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我國的商標註冊的數量是跟我國的科技水平密切相關的,此時我們應當注意相關的商標註冊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免註冊的商標是違法的不能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