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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8.9K)

怎樣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對一個具體的犯罪行為進行認定時,需要先了解法律規定的該犯罪的構成要件和立案標準,在同時符合一個犯罪構成要件和立案標準的時候,我們就可能認定是構成該犯罪了。那麼你知道實踐中怎樣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怎樣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財物罪構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本條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這裡所說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是指出於某種個人動機和目的,非法毀滅或者損壞公共財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財物的行為。“毀壞”,是指毀滅和損壞。“毀滅”,是指使用各種方法故意使公私財物的價值和使用價值全部喪失。“損壞”,是指將某項公私財物部分毀壞,使其部分喪失價值和使用價值。

根據本條規定,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故意毀壞財物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同時,犯罪目的只是毀壞公私財物,不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這也是本罪與其他侵犯財產罪的本質區別。過失毀壞公私財物的,不構成本罪。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所採用的方式主要是毀滅和損壞。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險方法毀壞公私財物,而且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則應以放火罪、爆炸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同時,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程度。如果情節輕微或者數額較小,不構成犯罪。“其他嚴重情節”,一般是指以下幾種情況:毀滅重要財物或者物品,損失嚴重的;造成嚴重後果的;動機和手段特別惡劣的等。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侵犯物件是各種公私財物。但是破壞某些特定的公私財物,侵犯了其他客體,則不能以毀壞財物罪論處,例如,故意毀壞使用中的交通裝置、交通工具、電力煤氣易燃易爆裝置,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犯罪論處;故意毀壞機器裝置、殘害耕畜破壞生產經營的,以破壞生產經營罪論處。

在實際執行中,要注意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其他侵犯財產罪的界限:其他侵犯財產罪並不損害公私財物本身,而是通過非法手段將公私財物所有權非法轉移,而故意毀壞財物罪則通過毀壞公私財物本身,侵犯公私財物所有權。

二、怎樣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之故意毀壞財物罪立案標準

《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閱讀完上述文字後大家都應該已經清楚實踐中哪些行為是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吧,要是該行為沒有達到立案標準的話,那麼也是要給予行為人治安管理處罰的,同時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內容,如果你還有任何疑問,都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