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商標>

商標有效期內裁定宣告無效合理嗎?

商標 閱讀(3.08W)

一、商標有效期內裁定宣告無效合理嗎?

商標有效期內裁定宣告無效合理嗎?

是合理的,根據不同情形,商標權無效的程式亦有所不同。

(一)對於註冊商標有明顯瑕疵,如有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或缺乏顯著性的商標,商標局可依職權主動無效該註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無效該註冊商標。

(二)對於不當註冊的商標,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無效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對核准註冊前已經提出異議並經裁定的商標,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申請裁定無效這一註冊商標。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維持或者無效註冊商標的裁定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二、商標局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程式有什麼?

商標局依據以下程式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程式:

1、是商標局做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

2、是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3、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複審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4、是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在有效期內被裁定宣告無效是合理的,對於使用非法手段註冊的商標,不受《商標法》的保護。商標局作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時,應當用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於商標局的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書後的半個月內向商標局申請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