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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續展證明應該怎樣書寫

商標 閱讀(2.48W)

一、補發續展證明應該怎樣書寫

補發續展證明應該怎樣書寫

1、商標續展申請書怎麼寫商標續展申請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你局核准註冊的第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標

有效期限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滿

現申請續展註冊。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戳)

地址:________年月日

二、商標不續展會有什麼影響?

首先,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後商標局將予以登出。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其次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註冊證書申請續展後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

而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於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裡的商標進行對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後週轉花高價錢買回來。而且重新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週期長。

補發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通過以上書式審查後,進入補發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的實質審查,具體包括以下幾點:

1、該申請人的實體權利是否存在。如果經過審查申請人所申請的商標在商標局資料庫裡並不存在,經核實商標已經登出或撤銷的,該申請將不予受理;

2、補發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書中填寫的註冊人名義與商標局資料庫資訊是否相符。

3、補發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書中填寫的商標類別、商標註冊號是否與商標局資料庫資訊是否相符。

4、審查補發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書中的補發事項,是否與資料庫資訊相符。經審查合格的,核准發給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經審查不符合要求的,補發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書不予受理。

商標的續展是為了保護這類商標的合法性,持有商標的所有人應積極的辦理這類商標的合法性。相關的商標審理單位,對這類商標的使用、相關單位的運營情況進行審理,稽核相關商標的合法續展,按程式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