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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商標權 | 怎樣獲得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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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實踐中該如何取得商標權嗎?商標權又可以叫做商標專用權,只有獲得了這個權利,那麼才能獲得法律的保護。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取得商標權有一定的原則限制,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告訴大家取得商標權的原則都有哪些。

如何取得商標權,怎樣獲得商標專用權

商標權的取得,是指根據什麼原則和採取什麼方法來獲得商標權。

一、商標權取得的原則有以下三種:

(1)使用原則

使用原則,即使用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商標的使用而自然產生,商標權根據商標使用事實而得以成立。

(2)註冊原則

註冊原則,即註冊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註冊事實而成立,只有註冊商標才能取得商標權。

(3)混合原則

混合原則,即折衷原則,是指在確定商標權的成立時,兼顧使用與註冊兩種事實,商標權既可因註冊而產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二、商標權取得的方式分為兩種: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

(1)商標權的原始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標權由創設而來,其產生並非基於他人既存之商標權,也不以他的意志為根據。

(2)商標權的繼受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傳來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標權及他人意志為基礎而取得商標權。

三、怎樣獲得商標專用權

在我國獲得商標專用權的唯一途徑是進行商標註冊。我國《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第四條同時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註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提供的服務專案,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服務商標註冊。”這說明我國在商標的確權方面實行的是註冊原則而不是使用原則。商標僅使用而不註冊不會當然產生權利,這要求商標使用人要有很強的商標意識,為儘早獲得商標專用權應及時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商標註冊原則事實上是賦予了當事人各方平等的獲得商標專用權的權利,關鍵是要求各方善於利用這一原則和制度。在這方面有一些企業走了彎路,其中的經驗教訓值得借鑑。如有的企業對已使用的商標不是及時地去申請商標註冊,卻把主要精力花在了廣告宣傳上,當該企業意識到應該進行商標註冊時,卻發現該商標早已被他人申請或註冊在先,就此放棄該商標,這又意味著以前所作的廣告是為他人作了嫁衣裳,而如果想繼續使用該商標就可需要花大價錢買回或與他人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為了防止類似情況的發生,最有效也最穩妥的辦法就是及時申請商標註冊。

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解答到此,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商標權的取得需要遵循相應的原則,同時法律規定的取得途徑包括了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