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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商標申請制度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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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韓國商標申請制度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韓國商標申請制度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 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覆印件加蓋公章 1 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檔案 1份;

2、 申請人的詳細資訊(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絡方式;

3、 商標圖樣及商品或服務專案;

4、申請人簽署的委託書

5、 如要求優先權,需要在申請日起 3 個月內提交一份優先權證明檔案。

二、韓國商標申請註冊流程

1、申請人資格: 在韓國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標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申請註冊;在韓國沒有住址或營業地址的外國人或公司,只要其所屬國是與韓國簽訂有關協議、條約或與韓國同屬有關國際公約的締約國,都可以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2、申請流程(順利情況):

(1)形式審查: 申請遞交後 對提交的申請檔案、商標圖樣、委託書等檔案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2)實質審查: 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註冊性,例如,是否具有顯著性。如果審查員認為商標不宜註冊,發出駁回通知。申請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答覆。申請人也可以申請延時進行答覆。

(3)公告: 商標通過審查後,申請人會被告知商標申請 已接納並刊登在商標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2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並陳述理由及提交相關證據。

(4)註冊核准: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准註冊並下發註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大概需要 1 8 - 24 個月。

3、有效期: 從核准註冊日起算 10 年 ,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在註冊有效期滿前 12個月申請續展註冊,每次續展註冊有效期為10年;6個月的寬展期,但要繳納額外費用。

三、韓國商標制度的特點

1、部分優先權制度;亦即主張優先權之申請案所指定之商品範圍超出前案之商品範圍,過去韓國商標局將會對此類申請案全部拒絕,自商標審查基準修正後,商標局會以商品逐項審查之基礎針對超出該申請案指定之商品予以部分拒絕

2、凡包含英文、中文及日文之外文商標申請案,其商標外文字之讀音及文字涵義近似與否將列入審查範圍內

3、加速異議案審理時效,過去韓國商標局審理異議案件之審查時間一般為十個月,新審查基準修訂後,韓國商標局希望能在異議申請案提起後三至四個月內就能做出異議決定。

韓國商標申請的制度比較完善,並且制度的內容囊括的很全面。和其他國家的商標申請制度比起來,韓國商標申請制度的時效快,效率高,需要的材料也比較少,流程相對簡單。如果有其他關於韓國商標申請的問題,請及時諮詢相關領域的律師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