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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翻譯

軟體著作權 閱讀(2.09W)
軟體著作權翻譯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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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的保護範圍,如何保護軟體著作權

軟體著作權的保護範圍相關法律規定:
    依《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8條的規定,軟體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以下幾種: (1)軟體著作權人身權。主要有: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2)軟體著作財產權。主要包括以下三種: 第一,專有使用權。具體包括:複製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複製的權利;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資訊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二,許可使用權,即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許可他人行使其軟體著作權並獲得報酬的權利。許可他人行使軟體著作權的,應當訂立許可使用合同;許可使用合同中軟體著作權人未明確許可的權利,被許可人不得行使。使用許可分為專有許可或非專有許可。許可他人專有行使軟體著作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沒有訂立書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確約定為專有許可的,被許可行使的權利應當視為非專有權利。 第三,轉讓權,即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軟體著作權並獲得報酬的權利。轉讓軟體著作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