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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完之後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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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完之後的手續

軟體著作權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軟體經過登記後,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計算機在日常生活的中作用是顯著的,越來越多跟計算機有關的作品出現,特別是軟體作品,其作用是非常明顯的,所以,當事人特別看重軟體著作權的保護,當事人可以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軟體產品著作權登記辦理需要提交哪些手續




    1.《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申請者身份證明 -- 選交一項



    (1)企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2)機關、事業:機關、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影印件



    (3)自然人:身份證影印件



    3.源程式 -- 1份



    (1)提交源程式前30頁和源程式最後30頁。第1頁為起始頁,第60頁為結束頁。不足60頁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式。 每頁不少於50行(結束頁可少於50行) 。在每頁的右上角標註連續頁號1-60。除第60頁外,每頁不能出現半頁。



    (2)源程式中作者應是著作權人。



    (3)源程式中日期須在開發完成日期之前。



    (4)源程式中的名稱須與申請表中全稱或簡稱一致。



    4.文件 -- 1份



    (1)文件(如:使用者手冊、操作手冊、設計說明書、 使用說明等等,任選一種)按文件前30頁、後30頁提交。第1頁為起始頁,第60頁為結束頁。不足60頁的需要提交全部文件。 每頁不少於30行,第60頁為結束頁 。在每頁的右上角標註連續頁號1-60。



    (2)文件中的日期須在軟體開發完成日期之前。



    (3)文件中出現圖片,須提供合法使用圖片的證明材料。



    (4)文件中的名稱須與申請表中全稱或簡稱一致。



    5.版本說明 -- 1份



    6.委託代理授權書 -- 1份 。



    注意:所有提交檔案請用 A4紙單面列印。 具體作品提交材料請諮詢我中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