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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離職證明需要什麼手續

離職證明 閱讀(3.04W)
開離職證明需要什麼手續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職半年後開離職證明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