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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婚姻關係證明誰開?

婚姻證明 閱讀(6.92K)

在我國,結婚需要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夫妻雙方會各領到一本結婚證。由於保管不善,或者是一些其它別的原因,結婚證有可能遺失。在夫妻雙方關係破裂,需要辦理離婚時,結婚證是證明夫妻雙方關係的必要資料。結婚證遺失後,如果打算結婚,就需要開具婚姻關係證明,以證明夫妻雙方的關係。接下來,365律師將和大家分享起訴離婚婚姻關係證明誰開?

起訴離婚婚姻關係證明誰開?

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即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婚姻狀況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是中國的一種法律文書。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書面內容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

婚姻關係證明由誰開

原婚姻登記民政局

當事人遺失、損毀結婚證或者離婚證的,可以向原辦理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或者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1、原始檔案影印件

2、登報宣告作廢公告

3、戶口證明

4、居民身份證

5、居委會、街道證明蓋章。

一方當事人或雙方在境外的,可以委託另一方當事人或者親友代理,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

1、原始檔案影印件

2、護照居留證影印件

3、宣告書、委託書(須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4、二寸證件照三張

5、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

原始檔案影印件婚姻登記機關就有存檔,如結婚較早,可以到當地檔案館查詢。

現今社會,離婚率非常高,並且每年呈上升趨勢。越來越多的夫妻由於種種原因而選擇離婚。辦理離婚需要用到結婚證,若不慎遺失了,就需要開具婚姻關係證明。起訴離婚婚姻關係證明誰開?婚姻關係證明應由夫妻當時結婚時所去的民政局開具,若結婚時代比較久遠了,也可以到檔案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