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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政府資訊公開的範圍有哪些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8.9K)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九條規定,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資訊應當主動公開:

淮北市政府資訊公開的範圍有哪些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第十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資訊: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訊;

(四)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專案、依據、標準;

(六)政府集中採購專案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八)重大建設專案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九)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資訊及應對情況;

(十一)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可見,淮北市政府屬於縣級以上政府,公佈的範圍為該條列舉的內容範圍。

以上是對關於淮北市政府資訊公開的範圍問題的詳細介紹。如上所述,政府資訊公開範圍的內容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凡是法律明確規定要公開的就必須主動公開,有些資訊不需要主動公開,但是群眾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更多關於政府資訊公開的知識,您可以線上諮詢本站相關律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