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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夫妻可以更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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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夫妻可以更名嗎

一、農村宅基地夫妻可以更名嗎?

宅基地是可以更名的,農村宅基地房屋更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隨著土地確權,以及“一戶一宅”的政策實施,宅基地更名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更名雙方年滿18週歲 這一條很容易理解,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自然人18 週歲後為成年人,有完全行為能力。所以更名雙方必須為成年人,可以對自己的決定和行為負責。

2、更名雙方必須為同一村集體的村民 這裡需要具體解釋一下,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始終是歸村集體的,村民的更名過戶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是說宅基地是村集體無償發放給本村村民居住使用的,一個村的宅基地有限,只能滿足本村村民的居住,因此更名雙方必須是同村村民。

3、受讓人名下無宅基地 也就是說更名後的宅基地使用人除了更名的宅基地,不可再有其他宅基地。這是遵循了“一戶一宅”的政策,而這個政策其實也是對村委會權利的制約,防止一戶多佔導致其他村民無地建房。同樣如果家裡人多,可以通過分戶的方式申請宅基地。

二、申請宅基地的流程是什麼?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週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農村的村民普遍缺乏法律意識,相當多的一部分村民都已然把宅基地視為私人財產了。但是,沒有法律常識就應該積極去了解國家法律制度,私下隨便轉讓宅基地的行為不僅無效,而且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