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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徵地補償標準包括哪些內容?

土地徵收 閱讀(9.5K)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國家徵用農村土地需要對被徵地農民進行經濟補償,每個省市相關標準都不大一樣。那麼福建省龍巖市徵地補償標準包括哪些內容?本站小編通過查閱龍巖市國土局相關檔案,在下文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知識。

龍巖市徵地補償標準包括哪些內容?

一、龍巖市徵地補償

(一)徵地補償費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等費用計算綜合補償,徵地工作統一由新羅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市直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

(二)本意見確定的綜合補償費用標準必須嚴格執行。特殊情況突破補償費用標準的,應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徵地補償費必須專款用於徵地補償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二、龍巖市土地補償分為三大類區

現有中心都市計畫區範圍劃分為兩類區:第一類區為東城、西城、南城、中城、北城五個街道和西陂鎮、曹溪鎮、東肖鎮等列入規劃區範圍的區域;第二類區為龍門鎮、紅坊鎮、鐵山鎮等列入規劃區範圍的區域。第三類區為今後龍巖中心都市計畫區範圍擴大後新增的鄉鎮、村等列入規劃區範圍的區域。

三、龍巖市土地類別分為七類

第一類為水田類,第二類為水澆地(菜地)類,第三類為旱地類,第四類為園地和經濟林地類(經濟林地類以林業部門認定的為準),第五類為非經濟林地類,第六類為未利用地類,第七類為集體建設用地類。

田坎參照相鄰耕地補償,享有自用地補助資金。溝渠、農村道路、坑塘水面、設施農用地等農用地,參照非經濟林地補償,如原地類為耕地的,按水田標準補償,享有自用地補助資金。未依法審批的集體建設用地,土地參照原地類補償,原地類為耕地的享有自用地補助資金。

四、龍巖市土地補償標準

(一)各類區土地補償標準:

1、第一類區:水田統一按4.73萬元/畝給予補償;水澆地(菜地)統一按9.68萬元/畝給予補償;旱地統一按3.85萬元/畝給予補償;園地和經濟林地統一按3.33萬元/畝給予補償;非經濟林地類統一按1.66萬元/畝給予補償;未利用地統一按0.55萬元/畝給予補償。

2、第二類區:水田統一按4.4萬元/畝給予補償;水澆地(菜地)統一按8.8萬元/畝給予補償;旱地統一按3.52萬元/畝給予補償;園地和經濟林地統一按3.05萬元/畝給予補償;非經濟林地統一按1.52萬元/畝給予補償;未利用地統一按0.55萬元/畝給予補償。

3、第三類區:水田統一按4.29萬元/畝給予補償;水澆地(菜地)統一按8.36萬元/畝給予補償;旱地統一按3.52萬元/畝給予補償;園地和經濟林地統一按2.92萬元/畝給予補償;非經濟林地統一按1.46萬元/畝給予補償;未利用地統一按0.55萬元/畝給予補償。

(二)地上附著物根據實際情況按照《龍巖中心都市計畫區內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暫行規定》(龍政綜〔2008〕372號)檔案標準執行。

(三)村(居)集體林地由單位或個人開墾種植成果園地或經濟林地的,土地補償費歸村(居)集體所有,安置補助費村(居)集體與開墾者按7:3比例分配,地上附著物或構築物歸開墾者或建築者所有。

(四)徵地過程中,上述水田、水澆地(菜地)、旱地、園地和經濟林地、非經濟林地、未利用地按期交地的,另獎勵被徵地物件被徵地類每畝10%的徵地補償費。

(五)集體建設用地是指經依法審批,取得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集體建設用地補償標準按被徵地塊所在土地等級和用途的基準地價標準給予補償。

(六)實行蔬菜--水稻輪作的,村(居)人均耕地高於0.2畝/ 人,按水澆地(菜地)、水田各半計算補償,村(居)人均耕地低於(等於)0.2畝/人,按水澆地(菜地)補償。

(七)以上補償標準為最高標準,具體補償金額由新羅區人民政府確定;交地期限以新羅區人民政府規定為準;獎勵費用由新羅區人民政府統籌決定發放。

五、龍巖市土地補償費發放

凡村(居)民代表大會已做出決定,且符合法律規定的,按決定執行;村(居)民代表大會未做決定的,應將土地補償費的70%發放給被徵地村(居)民或股份量化到個人,餘下的30%補償費,主要用於公益事業和發展村(居)集體經濟,具體使用按“四議兩報備兩公開”規定執行。

由此可見,龍巖市相關部門在徵地補償事情上做的很好,其出臺的龍巖市徵地補償標準內容很詳細,對土地補償分為三大區,每個類別補償金額都不同。而且根據土地型別的不同也實行不同的補償標準。這樣,龍巖市農民就可以直觀的瞭解到自己名下的土地值多少錢了。標準劃分的越清楚,因徵用土地補償引發的糾紛就越少。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石家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