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一直是司法理論與實務界廣泛探討的問題之一,也是人們關注的焦點。那麼,房屋拆遷資格證書如何辦理?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為您提供一定的參考。
申請人向市舊城區改造辦公室 ( 拆遷辦 ) 視窗申請,領取填寫《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申請表》。
申請人須提交下列證件資料:
1 、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
2 、三級以上建築施工資質證書或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
3 、《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申請表》。
證件資料齊全的,予以登記收件,發給申請人收件回執。 (1 日 )
審查資格申請(8日)。
其中:
1、經辦人初審; (2日)
2、科室負責人稽核:(2日)
3、舊城辦領導稽核:(2日)
4、局領導審批。(2日)
符合條件核發《房屋拆遷資格證書》,通知申請人憑收件回執到舊城辦(拆遷辦)視窗領取。
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核發證書,並書面說明理由。(1日)
說明:
1 、申請人中辦《房屋拆遷資格證書》時須提交書面申請報告。
2 、申請人提交的檔案資料,需同時提交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經收件人核對無誤後原件由申請人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