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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旁違法建房 | 拆遷補償如何處理?

土地徵收 閱讀(9.17K)

案情:

高速路旁違法建房,拆遷補償如何處理?

從今年9月底開始,連線深莞惠的惠鹽高速拓寬工程被納入日程。從本月中旬開始,新圩新聯村等村莊共43戶建築被認定為違建,將陸續被拆除。新圩鎮政府稱,按照高速公路相關條例,43棟房屋皆屬於紅線範圍內違章建築,近期將被全部拆除。不過,自願拆除的房主可獲得每平米50元的補償。但有房主認為,幾個月前才通知高速公路要拓寬,房子是建在規劃之前,國家應該給予補償。此次強拆民宅是否合理呢?該不該給補償?

律師說法:

根據廣東省公路管理條例,高速公路旁規定範圍內不得建房。“不同的高速公路有不同的規定,如果確實是在紅線範圍內建房,房屋無法報批,屬於違建。政府如果要建高速公路,必須拆除。而且,政府不給予賠償也是有道理的。

相關法律知識: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