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土地徵收>

國家徵收土地新補償標準是什麼?

土地徵收 閱讀(2.18W)

目前我國的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3種方式。

國家徵收土地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包括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計算公式分別為:

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單價×被拆遷居住房屋建築面積。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範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區分房屋結構、等級分別計算合併補償。

附:未超過批准使用期限的臨時建設房屋,按照重置成新價和剩餘使用期限予以補償,不給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單價、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單價由市國土房管局根據從化市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從化市國有土地所有權基準地價、房地產市場變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定期公佈。

(二)、實行產權調換的,被拆遷人的安置面積按照以下標準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築面積低於(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間的,按批准的建築面積核定;超過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戶,按2人核定;已婚並達到法定育齡夫婦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範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合併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僅做參考)

(三)、實行農民自建,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市計畫和村鎮規劃,並按相關規定進行建設。

(1)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給被拆遷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

1.如由被拆遷人自建,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

對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給予補償。

2.如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拆遷人按本規定第九條的有關規定給予村集體經濟組織補償,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給被拆遷人。

(2)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農用地,可轉為非農建設用地供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安置住宅的,由拆遷人依法辦理集體土地徵收、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等手續和支付相關費用,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

徵地補償的土地單價需要當地政府和居民來進行協商,一般來說不能夠高於當地的普遍地價,也不能夠低於當地的普遍低價,而當地居民具體的選擇補償方式由居民自行來進行確定,可以選擇置換產權,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但兩者只能夠選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