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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土地使用權解押手續是什麼?

土地徵收 閱讀(1.72W)

一、土地使用權解押手續是什麼?

對土地使用權解押手續是什麼?

1、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到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申請;

2、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受理,將材料轉交國土城建和水務局;

3、國土城建和水務局調查、稽核材料,轉交不動產登記中心;

4、不動產登記中心稽核材料,將審批結果轉交國土城建和水務局;

5、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將審批結果再轉交行政服務中心視窗;

6、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簡訊通知申請人領取辦理結果。

二、土地使用權抵押解除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提交抵押權人的解除或終止抵押合同的證明檔案、《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土地使用證收件單》和《土地使用權抵押注銷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屬單位的要提交法人證明、《土地登記法人身份證明書》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屬個人的要提交身份證影印件或戶口簿;委託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和委託書;

3、抵押權人因遺失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人因遺失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土地使用證收件單,在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注銷登記和補辦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前,必須刊登該證件遺失、宣告作廢的公告,公告期滿一個月後,沒有任何單位和個人向我局提出異議的,申請人在辦理時需提交相應的《東莞日報》和遺失材料的證明。

4、需要提交其它有關規定的資料;

5、凡提交的資料是影印件,鎮區國土部門或第一個收件單位在收件時必須與原件核對,凡一致的,加蓋收件單位核對章,由核對人和提供者共同簽名;提交的資料按本表指定的位置貼上好。

三、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解除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的土地在本登記轄區內;

2、申請人(或代理人)符合資格;

3、具備有效力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件;

4、申請登記程式正確;

5、申請提交的檔案資料頁碼齊全準確,符合法定形式。

對於土地使用權的具體解押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式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對於土地使用權的確權情況,是需要根據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查結果而定的,對於解押的具體情況,也需要基於是否符合條件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