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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他項權證由誰保管

土地承包 閱讀(1.76W)

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他項權證是由抵押人自己去領取的。土地他項權利指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外與土地有密切聯絡的權利。土地他項權利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權利,主要有地役權、地上權、空中權、地下權、土地租賃權、土地借用權、耕作權、土地抵押權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在我國他項權證由誰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