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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拆遷補償款所得稅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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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拆遷補償款所得稅如何計算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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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拆遷補償款如何進行所得稅處理


1、搬遷企業根據搬遷規則,用企業搬遷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以及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准予搬遷企業的搬遷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資產、技術改造和安置職工費用,其餘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企業因轉換生產經營方向等原因,沒有用上述搬遷收入進行重置固定資產或技術改造,而將搬遷收入用於購置其他固定資產或進行其他技術改造專案的,可在企業政策性搬遷收入中將相關成本扣除,其餘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3、搬遷企業沒有重置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餘價值和處置費用後的餘額計入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4、搬遷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收入購置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推銷,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由此可見,太原市集體企業拆遷補償包括專案很多,主要有土地補償、附屬物補償、停產停業補償、政策性補償和人員安置費用補償等。具體補償標準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是由徵收部門決定的。並且,集體企業拿到的這筆補償款要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比較複雜,往往要通過專業財務人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