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房屋拆遷>

國有土地使用證拆遷中有用嗎

房屋拆遷 閱讀(3.2W)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拆遷中有用嗎

國有土地使用證拆遷中有用嗎

我國土地是屬於國有的,開發商再拿地的時候,那拿到了土地的使用權,而不像是房子一樣拿到了產權就有了所有權以及抵押權,典當權等,如果產權能辦理下來,土地使用證應該也是沒有問題的,有了使用證,至少保證在使用年限內,國家在拆遷的時候會給補償。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將來拆遷的時候,使用年限有沒有到期那就很難得到保障。

二、什麼是國有土地使用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利”的侵犯。

《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城鎮土地使用登記發證的範圍包括城鎮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鎮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後的變更土地登記,發證物件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個人或企業。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進行發證登記並且兩者權利主體一致,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業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為土地使用權證上的土地使用期限減去該土地已經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後可以申請續期。

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