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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拆遷繼承糾紛怎麼判

拆遷安置 閱讀(2.7W)

一、老房子拆遷繼承糾紛怎麼判

老房子拆遷繼承糾紛怎麼判

通過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評議和審判五個環節可以判決房屋拆遷糾紛。若屬徵地拆遷安置房,房屋所有權人死亡,繼承人需先至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到市國土局補交出讓金,再由繼承人帶好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繼承權公證書、房產證、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所有權證配圖(由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提供)以及其他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有關證明材料至房產登記機構辦理房產繼承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拆遷糾紛當事人(拆遷人、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就拆遷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達不成協議的,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為同級人民政府,以下統稱“裁決機關”)提出裁決申請,由裁決機關依法對上述事項做出裁決。

二、老房子拆遷會凍結戶口

會的,拆遷安置補償一般涉及到兩塊,一個是佔用的土地和房產,另一個是人口安置。如果戶口不凍結,或許會有大批戶口向專案區遷入,會導致補償安置費用過高。拆遷凍結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需要延長凍結期限的,須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准,延長凍結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申請拆遷的單位在凍結期限內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凍結期限自動延長至拆遷期限屆滿之日,凍結期限屆滿時申請拆遷的單位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拆遷凍結自行解除。

拆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未在拆遷期限內完成拆遷,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十五日前,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日內給予答覆。批准延期拆遷的,延長期限累計不得超過一年。逾期未申請或者經申請未獲批准的,房屋拆遷許可證自行失效。

對房屋拆遷糾紛進行判決要遵循五個流程,在拆遷房屋之前需要凍結戶口,因為支付拆遷補償,不僅要考慮被拆遷房屋的面積,地理位置,還要考慮人口安置問題。凍結戶口有一定的時間限制,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要得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