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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是合法的拆遷專案嗎?

拆遷安置 閱讀(2.37W)

一、河道整治是合法的拆遷專案嗎?

河道整治是合法的拆遷專案嗎?

手續齊全的河道整治就是合法的拆遷專案,城市房屋拆遷手續合法性審查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需要調查的審批檔案有:

1、建設專案的立項檔案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檔案

4、拆遷計劃和拆遷實施方案

5、安置補償資金證明(專款專用)

二、徵收土地報批程式

徵收土地的報批程式如下:

第一步:釋出徵地通告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範圍內釋出徵地通告,告知被徵土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徵地範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徵地用途等。通告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第二步:徵詢村民意見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會同所在的鄉鎮政府,就徵地通告的內容徵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記錄在案,根據村委會或村民提出的意見分別處理並協調解決。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補償方式有異議的,應告知被徵地相對人有權提出聽證申請,並依法組織聽證。國土資源局應將村民對徵收土地的意見和聽證的材料作為報批的必備材料歸檔上報。

第三步:地籍調查和地上附著物登記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實地調查被徵土地的四至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著物種類、數量、規格等,並由國土資源局現場填制調查表一式三份,由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和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共同確認無誤後簽字。國土資源局應將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字的材料作為報批的必備材料歸檔上報。

第四步:擬訂“一書四方案”組捲上報審批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徵詢、聽證、調查、登記情況,按照審批機關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一書四方案”即:“建設用地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供應土地方案。”並組卷向有批准權的機關報批。

拆遷並不是說打著河道整治或者其他市政工程專案就能隨隨便便的開始動遷了,在沒有政府部門的批准下,誰也沒有資格隨意去整治河道的。不過,像是整治河道這麼重要的工程,很少有拆遷單位在沒有任何手續證明的情況下,就自行開始拆遷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