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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內部對拆遷回遷房的糾紛怎麼處理?

拆遷安置 閱讀(1.58W)
家庭內部對拆遷回遷房的糾紛怎麼處理?

一、家庭內部對拆遷回遷房的糾紛怎麼處理

1、拆遷家庭糾紛當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在家庭內部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拆遷協議中的約定或其他書面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二、家庭如何合理分配拆遷補償

首先,家庭內部對安置補償有約定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應予以遵從。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應根據三項原則進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這樣做,一方面考慮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則,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對補償款是共有的法律關係,原則上也應平均分割。

2、適當照顧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同住人。這是因為多數老年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人社會保障不足,後繼生存和發展能力較弱,需要給予特殊保護,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時也應適當照顧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可以適當多分,這體現了權利義務相一致以及等價的原則。此外,如果被拆遷公房內居住未成年人的,對其實際承擔監護義務的人,也可以適當多分拆遷補償款。

三、對於不同房屋性質的不同處理是怎麼樣的

除公房拆遷補償款分割的情形外,實踐中還會遇到拆遷其他性質各類房屋時所發生的糾紛,此時應區分房屋性質,分別確立調解原則:

1、被拆遷房屋屬於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遷人明確區分居住補償和非居住補償份額的,對於居住補償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對於非居住補償部分,利用該房屋進行經營的人是該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則該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適當多分;如果拆遷人未明確區分,利用該房屋進行經營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個補償款可以適當多分。

2、被拆遷房屋屬於因落實政策而恢復所有權的代理經租房屋,拆遷補償款的分割一般歸所有權人,實際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關政策規定處理。

3、被拆遷房屋屬於通過市場買賣取得的使用權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貨幣補償款一般歸出資人所有。被拆遷房屋屬於售後公房,應按私房拆遷補償款份額劃分的原則進行調解。

家庭內部因遷房而產生糾紛的最好是利用協商的方式進行和平解決,這也是為了避免傷到和氣,只要本人的房屋是在被拆遷的範圍之內,那麼就可以按一人一份均等的處理,但對於要照顧老人或缺乏經濟來源的家人就需要多以照顧,這樣才能減少矛盾,如果確實處理不好就只能走法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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