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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寧區徵地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補償標準 閱讀(7.96K)

徵地,就是國家徵用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人的土地,但是,雖然說國家擁有土地的所有權,但是徵收土地時還是會給予使用權人一定的補償。土地的使用權人雖然沒有所有權,但是可以依法的支配收益自己使用的土地。那麼江寧區徵地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江寧區徵地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江寧區徵地補償標準

根據《南京市江寧區徵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第十三條 徵地補償安置費用由徵地區片價補償費、青苗和附著物綜合補償費兩項費用組成。

徵地區片價補償費是指在城鎮行政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內,依據地類、產值、土地區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劃分徵地區片,並採取多種方法測算出的區片徵地綜合補償費標準。它的構成包括“被徵地農業人員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區國土分局會同區物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依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社會保障水平等變動情況,及時對轄區內集體土地區片劃分、徵地區片價補償費標準等進行調整和測算,報區政府批准後公佈實施。

區政府建立青苗和附著物綜合補償價制度。轄區範圍內集體土地被徵收的,不分地類,不分割槽片,對青苗和附著物實行綜合補償標準,多不退,少不補,由所屬街道建立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專項用於本街道範圍內徵地專案的青苗和附著物補償統籌調劑平衡。區國土分局會同區物價局依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適時制訂青苗和附著物綜合補償價標準及具體補償指導價,報請區政府批准後公佈實施。

支付給被徵地農民個人和集體經濟組織的青苗和附著物補償,需根據青苗和附著物的種類、數量、規格等實際情況據實補償。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用,按照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進行處置、管理,該部分資金不用於區域統籌平衡。

第十四條 區政府實行預存徵地補償款制度。建設專案徵收本轄區集體土地的,在徵地報批前,徵地主體單位按被徵收土地所屬的徵地區片價補償標準、青苗和附著物綜合補償價標準及其相應的徵收土地面積,向區國土分局專戶預存徵地補償款。

第十五條 徵收本轄區集體土地的,徵地區片價補償費用按以下公式計算:

徵地區片價補償費用 = 被徵收土地所屬的徵地區片價補償標準× 區片內被徵收集體土地面積

徵收土地範圍涉及多個徵地區片的,按照相應的區片價補償標準及其對應的徵收土地面積分別計算。

第十六條 徵收本轄區集體土地的,青苗和附著物綜合補償費用按以下公式計算:

青苗和附著物綜合補償費用 = 青苗和附著物綜合補償價標準×被徵收集體土地面積

徵收土地涉及使用撤組剩餘國有土地的,其青苗和附著物的補償參照徵收集體土地標準計算青苗和附著物綜合補償費用。

江寧區徵地補償標準根據土地的型別不同,賠償的標準也不盡相同,如果說土地上還有附著物,那麼賠償的費用相比較與沒有附著物又要貴些,還有林地耕地等等型別的土地,所賠償的價格也是不一樣的。相比較林地而言,耕地的利用價值更高,所有賠償金額更高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