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補償標準>

湖南農村徵地補償標準2021是怎樣的?

補償標準 閱讀(7.56K)

為了推進大型專案的建設比如產業園、鐵路,或著變更都市計畫方向都少不了需要徵收土地。拆遷徵地在我國屬於常見現象,國家為此也制定了相關條例規範政府的徵地行為,地方政府也根據國家的規定製定符合本地實際情況的徵地管理條例。那麼,湖南農村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詳情見下文。

湖南農村徵地補償標準2021是怎樣的?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湖南省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規範全省徵地補償工作,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現就調整湖南省徵地補償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徵地補償標準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之和。徵收單位或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青苗補償等,執行由市州制訂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補償標準。非農建設用地需要收回農林牧漁場國有農用地的,參照執行鄰近農民集體土地的徵地補償標準。

(二)徵收集體建設用地、農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農用地,參照執行所在區域徵地補償標準。徵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參照執行所在區域徵地補償標準的50%。徵收裸地的補償標準不超過所在區域徵地補償標準的30%。

(三)徵地補償區域以縣市為單位劃分並公佈,同時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區域劃分資料未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的不得徵地。

(四)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徵地補償費主要用於被徵地農民生產生活的原則,制訂徵地補償費分配指導意見,徵用土地

(五)本標準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標準施行前,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已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可以繼續按照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在本標準實施前已辦理徵地審批手續,但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未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標準執行。

湖南省政府對徵地補償的標準作出了明確性的規定,各市縣必須按照該規定嚴格執行。湖南農村徵地補償標準,按照各市縣規定的標準進行執行,不得低於省政府規定的補償範圍,各市縣的徵地補償標準必須參考當地農民的生活水平進行制定。至於具體的補償標準如何,課諮詢當地的國土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