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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對徵地補償款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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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對徵地補償款營銷

銀行對徵地補償款營銷

為此,要堅持問題導向,攻堅克難,全面做好對徵地補償款營銷工作要做到以下幾點:

1、緊盯客戶需求,加快產品創新。吸引拆遷補償的使用者將補償款存入我行。

一要提高產品研發的市場敏感性。組建產品研發團隊,深入市場調研,準確分析當地市場特點,深挖客戶需求,及時研發新的存款產品,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以此吸引客戶存款。例如,針對網際網路金融快速發展,公司業務客戶的電商服務種類眾多這一特點,我行可在基礎公司電商服務的基礎上,根據大型優質客戶、平臺類客戶、園區類客戶、集團類客戶的不同需求,逐戶開發新的產品,使之通過電子網際網路技術解決客戶個性化需求,以此來增加對公存款。

二要增強產品推廣的靈活性。針對不同客戶的存款需求,配備結構性存款、結構化融資、企業定製理財等產品,為客戶提供期限靈活、收益較高的產品。例如,通過加強與證券、基金、信託、租賃等公司的合作,為符合條件的優質客戶承銷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超級短融等產品,為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承銷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等債務類融資工具。三要強化客戶維護的粘合度,及時做存款產品的售後回訪工作,從客戶角度分析產品收益率、便捷性是否契合客戶需求,不斷創新完善產品,做好專題研究,及時解決產品營銷、客戶維護中存在的問題,以此來增強客戶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2、拓展營銷手段,提高服務質效。

一是加大營銷力度,抓牢三大重點。一抓重點客戶,加大隊財政、社保、公積金、國資、城投、拆遷辦、國土、交通等優質客戶營銷跟蹤力度;二抓重大專案,及時抓住市政府棚戶區改造拆遷補償契機、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工程,積極走訪市政府、財政、拆遷辦、國資公司等相關部門,加強政銀企三方合作,著力營銷招商引資專案;三抓重要行業,藥酒鹽金屬傢俱是樟樹的四大支柱產業,支行行長要率先垂範,帶隊深入各個重點行業走訪營銷,增加走訪頻度,提高營銷技能,加強與重點行業財務總監等重要部分負責人的交流與溝通,發揮關係營銷的作用,建立穩定的銀企合作關係。

二是提供優質服務,實現四個全面。通過加快網點轉型,提升服務環境,優化服務措施,提供便民服務,創新服務形式等多種方式,讓客戶得到不同於其他商業銀行的優質服務,享受不同的服務體驗。以優質的服務,全面增加存款增長率,全面提高市場佔有率,全面穩定存款偏離度,全面強化存款安全性。

三是發揚實幹精神,解決三大難題。全行上下要沉下身子搞調研,加強監測,及時把握存款尤其是城區存款、對公存款動向,著力解決財政賬戶維護難,新增賬戶營銷難,個私賬戶培植難三大難題,確保存款的穩進穩出,在存量不減少的前提下,再圖穩進。

3、完善內部機制,增強競爭實力。

一要組建營銷團隊,打造“前店後廠”模式,由前臺業務部門研究客戶需求,量身定製金融服務方案;中後臺部門強化各條線聯動,加大政策和資源支援。二要完善績效考核制度,提升員工營銷存款的積極性和協調性。充分利用績效工資考核方案的有力平臺,進一步加大獎懲力度,表揚先進、激勵後進,形成各司其職、各盡所能、共同發展的良好氛圍,推動存款業務發展。三要善於學習良好做法。正確認識自己,認識同業,分析市場,挖掘自身優勢、特色的同時學習競爭對手的優良做法,打造品牌,全面提升市場競爭力。

二、徵地補償費如何分配

1、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所有。

村集體作為抽象主體,象徵性擁有所屬成員的集體土地所有權,依照法理,在村集體失去其所有土地時,理所當然擁有該土地徵用後的所有徵地補償費。對該徵地補償費的具體處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九條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三)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村集體有權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決定徵地補償費的分配和使用,村集體可以將該集體收入用於開辦集體企業,發展公益建設,可以分配到各戶,可以分配給被徵用承包經營土地的村民。而村集體依法對其所有徵地補償款作出的處理,應承認其合法性。若村集體將徵地補償費進行分配,則該部分徵地補償費權屬依法發生轉移,集體與成員間因分配決議而產生了權利義務關係。

2、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用地者在徵地中,因其徵地致使他人可預得收入的減少,從而造成權益損失,理應對該全部可預得收入予以補償,此補償性質同於經濟上的權利義務平等原理。該處的“他人”指該被徵用土地的承包經營者,包括已轉包經營者。村民的該項所得,是其財產損失的金錢補償,故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費同於村民的其他財產,性質上並不具有其他特殊的含義。

實際中,用地者在預算出其三大補償費金額後,將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費連同其他費用一併支付與村集體,由村集體再行處理。因貨幣所有權隨佔有而轉移,此時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費由村集體佔有控制,村民並不擁有該費的所有權,其與村集體形成法律上的債權債務關係,村集體作為享有青苗補償費的村民的債務人,必須將該費返還村民,村民亦可向村集體行使給付請求權。

3、對於安置補償費的歸屬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安置補助費俗稱“勞力安置”,是對具有勞動能力而失去勞動物件的農民的生活安置,具有很強的人身性,但安置補助費的金額多寡、支付標準並不受被徵土地多寡因素影響,其標準更多地考慮受安置農民個體因素。

成功的營銷策略能吸引更多的徵地拆遷者將大量補償款存入到銀行,這對銀行來說是最好的。銀行能夠獲得大量的徵地補償款對銀行的業務也是一種支援,銀行可以吸收大量徵地補償款來進行放貸實現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