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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拆遷租戶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補償標準 閱讀(1.24W)

一、門面拆遷租戶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門面拆遷租戶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補償標準:正規的商務用途的房屋,按商鋪補償。住宅改為非住宅(住改非),有營業執照的,可以高於住宅,但一般不會和商鋪一樣高。如果是租用的商鋪、門面,需要看是否在租賃期內,首先要看租賃合同中是否有關於拆遷補償的明確約定,如果有,則按照合同約定來進行,如果沒有則只能按照法律的規定來進行,按照法律規定,承租人是有權利獲得拆遷補償的。

拆遷補償內容一般包括:

1、拆遷資產的補償費用,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築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裝置而生的補償等;

2、停產停業損失,以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既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可酌情包括預期經營損失;

3、拆遷補償費用,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裝置除錯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4、基於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單價和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單價為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低於最低補償單價標準的,按最低補償單價標準計算。

最低補償單價標準,為被拆除房屋同區域已購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場單價。

二、拆遷補償方式有哪些?

(一)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二)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1、異地安置。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專案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儘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2、回遷安置。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專案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

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拆遷機構在拆遷之前應當先與被拆遷戶訂立拆遷協議,對於租戶的安置補償費和搬遷費的補償,如果是幾個人合租的,就應當由租戶共同平均分攤,對於被拆遷戶的安置補償,可以選擇金錢補償和安置房補償,如果是選擇安置費補償的,一般拆遷機構是先補償三個月的安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