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補償標準>

農村政府佔地補償標準

補償標準 閱讀(2.63W)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徵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農村政府佔地補償標準